关于申报2014年度校高教所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发展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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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14年度校高教所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2014年03月25日 00:00  点击:[]

    关于申报2014年度校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澳门人威尼斯3966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校级研究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文件规定,2014年度校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纳入学校科研处统一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以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为背景,围绕地方本科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方向进行申报,也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自行申报。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金额

    本次项目申报为一般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

    三、研究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

    四、申报条件

    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当年限报一个校级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正在承担的各类校级科研项目负责人及前期科研项目验收不合格者,不得申报本次课题。

    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校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期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校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个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

    2、当年主持在研厅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以上者,不得申报本次课题。

    3、已获立项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不得以类似选题和内容重复申报校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6、申报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的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不能以类似选题和内容重复申报校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五、结项要求

    校级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时,应分别完成《澳门人威尼斯3966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考核任务。

    六、申报要求

    1.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如已立项则按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2. 请申请人下载相关申报材料,将填写好的申报材料交所在单位初审,所在单位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项目申报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于2014年4月10日前统一报送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hanghx@ahst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 高教研究所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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